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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关于2021年市级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的申报指南
来源:重庆创业政策 时间:2021-09-17 16:15
地 区
重庆巫山县
部 门
其他
项目类别
文件号
申报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
支持领域
支持方式


根据《重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9〕98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2号)要求,经县政府专题研究,结合巫山脆李、柑橘产业发展的需要,支持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数字化水平建设。

一、基础设施类项目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主体须提供经营主体相关证照材料。

2.同年度建设相同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申报主体财务健全。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巫山脆李标准化示范基地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1.1建设地点:两坪乡(周家村、石龙村、华家村、向鸭村、)、巫峡镇(七星村、绿水村、红庙村)

1.2建设内容:产业园区所涉村,新建产业基地配套新修园区生产道路,路基3.5米宽、铺泥结碎石3米宽、厚5厘米。新修田间耕作道,路基2.2米宽、铺泥结碎石2米宽、厚5厘米。新修200立方米蓄水池5口。

1.3项目投资:506万元。

2.项目名称:水肥药一体化机械化试验示范园建设项目

2.1建设地点:巫峡镇文峰村、七星村

2.2建设内容:建设500亩,配套水肥一体化设备、农用机械设备.

2.3项目投资:38万元。

3. 项目名称:脆李防裂果钢架大棚试验示范项目

3.1建设地点:巫峡镇、两坪乡、大溪乡、曲尺乡

3.2建设内容:建设跨度4米、高不低于4.5米、主要立柱直径不低于50mm、拉杆直径不低于32mm、拱杆直径不低于25mm的镀锌管材的钢架大棚。布置水槽和覆盖8丝大棚膜。抗风强度根据需要业主自行聘请专业设计。棚内水源需业主自筹安装管道,解决脆李用水。

3.3项目投资:432.2万元。

3.4补助资金:1.2万元/亩。

4.项目名称:社会化服务“超市”建设项目

4.1建设地点:两坪乡(周家村)、巫峡镇(红庙村)、大溪乡(军营村、大溪场镇)、曲尺乡(月明村、权发村、龙洞村)

4.2建设内容:配置打药机、修剪工具、微耕机、物资运输设备、超市货架、标识标牌等。每个服务点需有30人的作业人员,2个技术负责人,运营后年度营业额达到150万以上。

4.3项目投资:105万元。

4.4补助资金:15万元/个。

5.项目名称:巫山柑橘产地仓建设项目(巫山柑橘商品集散地)

5.1建设地点:边贸中心

5.2建设内容:企业自筹建设厂房2000平米以上,专项资金用于四通道柑橘分选设备、打包机及包装生产线等

5.3项目投资:400万元。

(三)补助环节和资金拨付

1.补助环节。补助资金建设形成的资产属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在控制投资额度内实行全额补助。社会资本投资的企业、合作社,补助资金在在控制投资额度内对机械及其管线配套设备进行补助,建设用地、附属房建等由项目主体自筹资金建设。项目补助不支持其他类国有投资项目重复建设内容。财政投入达30万元的企业、专业合作社需按照股权化改革文件精神进行股权化改革。

2.资金拨付。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原则,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其中社会化服务“超市”建设项目,按照硬件建设完成后拨付70%,年度营业额达到150万以上拨付余款。

3.申报材料。需提供有资质单位的预算报告。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递交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报告。其中社会化服务“超市”建设项目、巫山柑橘产地仓建设项目,提供询价资料。各项目实施方案提交一式5份、预算报告提交一式2份。

二、农业数字化类项目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项目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主体须提供经营主体相关证照材料。

2.具有软件系统开发资质。

3.申报主体财务健全。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巫山数字果园区块链程序升级改造项目

1.1建设内容:将目前巫山果业中心正在使用的数字果园系统平台进行区块链程序开发升级改造。

1.2项目投资:50万元。

2.项目名称:数字化果园可视平台管理建设项目

2.1建设地点:巫峡镇、两坪乡等

2.2建设内容:开发建设巫山脆李生产物联网采集土壤、气象等数据,建立标准化数据库,建设平衡施肥技术模型,建设农业区块链实现农产品全程可追溯,形成数字化果园可视平台管理。主要建设:1、设置建设土壤、病虫害、气象环境监测等物联网标准化数据采集;2、建设建设果园物联网、地理空间、果园气象标准化数据库;3、研发建设“巫山脆李”平衡施肥模型;4、研发建设“巫山脆李”区块链技术与运用。建设期三年。

2.3项目投资:100万元。

(三)补助标准和资金拨付

1.补助环节。补助资金建设形成的资产属国有资产,在控制投资额度内实行全额补助,所形成成果和专利属国有方。

2.资金拨付。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原则。项目完结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3.申报材料。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递交项目实施方案、投资预算。实施方案提交一式5份。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5日,材料递交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评审。由巫山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实施主体提交的实施方案及预算审核报告进行评审。

3、资料报送。巫山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平湖西路402号)

联系人:唐君, 联系电话:15823735818

附件下载:

1.实施方案模板.doc 

原通知网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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