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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创业政策 时间:2021-09-27 17:55

渝经信科技〔2021〕20号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联盟牵头单位应为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整体技术水平在市内同行业内居于领先水平,具备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较强的创新实力,有较好的协同创新基础和辐射带动作用,能够集聚相关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

2.联盟成员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联盟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包括专家委员会)、办公场所和固定人员,联盟科技工作人员总数不低于30人。

3.联盟要有明确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组织机构,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

4.联盟要有利益保障机制,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包含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5.联盟要建立长效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鼓励联盟成员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探索联盟独立运行、自我发展机制。

6.联盟要有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7.联盟要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联盟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外扩散的义务。

(二)技术领域。

围绕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鼓励围绕《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时期重点发展的33条产业链关键重要技术需求的通知》(渝经信发〔2021〕55号)要求组建创新联盟。

二、支持政策

(一)对于认定的市级示范创新联盟,市经济信息委将从工业和信息化资金中给予一定支持。

(二)支持创新联盟企业优先承担国家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对登记为企业法人运营的创新联盟,按规定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符合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等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

(四)优先支持创新联盟成果在重庆落地转化。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联盟的组建,向联盟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三、申报程序

(一)资料报送。联盟的责任主体单位将申报材料(包括:联盟申报表(附件1)、材料目录清单、联盟建设运行方案、组建协议、联盟开展研发活动及开展研发项目情况、联盟创新成果等证明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经创新联盟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后,报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产业主管部门)初审。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产业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连同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二)组织认定。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根据创新联盟申报资料,组织专家对创新联盟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结合现场核查情况,择优认定为示范创新联盟和试点创新联盟,往年已成为试点创新联盟(资料要求同上,并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的可优先认定示范创新联盟。

接件地址: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申报咨询联系人主友明,联系电话:63896140;接件咨询联系人方媛,联系电话:63897953。

附件1-2.doc.doc1.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表

                         2.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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