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创业政策 > 政策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巴南区科普基地的通知
来源:重庆创业政策 时间:2021-09-15 09:4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巴南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暂行办法》(巴南科局发〔2020〕2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提升区域科普能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巴南区科普基地申报、创建和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巴南区辖区内从事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科普活动策划和组织、科普创作、科普培训、展教品研发等工作的机构或组织。

  二、申报条件

  巴南区科普基地分为场馆类、旅游景区类、教育培训类、传媒类、研发创作类、农业类、卫生健康类等7个类别,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按类别申报和创建。

  申报巴南区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二)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重视科普工作,有相关的管理制度,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科普工作规划。

(四)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保证科普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具备与开展科普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等条件。

(六)配备有专(兼)职科普工作者。

(七)具备一定的开展对外科普合作与交流能力。

(八)愿意接受区科技局、区科协的指导和下达的科普工作任务。

(九)近1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及以上科普活动。

(十)申报各类型科普基地的其他具体条件请查看《巴南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各行政主管部门、街镇、园区公司负责本行业或本行政区域内科普基地的推荐申报工作,也可进行联合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巴南区科普基地申报评价表》(见附件)。

2.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

3.场地设施、设备仪器等证明材料。

4.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等。

5.上一年度开展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原始档案等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申报时间

2021年的巴南区科普基地推荐申报工作924日截止。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送达区科技局(区行政中心1号楼1526室),《巴南区科普基地申报评价表》电子件发送472123530@qq.com邮箱。

四、评审及认定办法

由区科技局、区科协会同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科普基地考核评审小组,对科普基地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的科普基地命名为“巴南区科普基地”,并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科普传播义务。

 (联系人:俞鹏,梁明;联系电话:66239870,66279117)

附件:巴南区科普基地申报评价表.doc

 






咨询热线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