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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创业政策 时间:2021-09-03 10:51

中装协[2021]77号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推荐程序

  (一)材料初审

  参评企业按要求将材料报送协会,协会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申报项目是否具备参评资格;项目是否与建筑装饰领域相关;项目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等。

  (二)评审。协会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报送项目进行评议后,择优推荐。

  (三)公示。拟推荐项目在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报送。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协会出具推荐函,统一报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项目资料1份(纸质版和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单位名称。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1.报送时间: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0日(以快递寄出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方式:材料统一采用快递方式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的均不予推荐。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长志  010- 88546524  13683385891

      毕明荣  010- 88139385  13520525813

  邮  箱:zazhishe2013@sina.cn

  地  址(材料投送):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中心4号楼3A10

  邮  编:100055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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