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人社发〔2021〕79号
一、重点产业企业认定
开展时间:2021年7月12日前
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园区平台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开展2020年度巴南区重点产业企业认定工作。认定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在巴南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2020年全区工业总产值前50户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核准期内累计产值同期增幅5%及以上且税收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产值以区统计局核准的为准,税收以入库数为准)。
(三)经市统计局核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须符合《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分类统计指导目录》内的行业要求,并报经市和国家统计局审核、认定),核准期内累计产值同期增幅5%及以上且税收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产值以区统计局核准的为准,税收以入库数为准)。
(四)2020年新升规企业(含2020年存量新升规企业)。
二、招工补贴申办流程
开展时间: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
经认定的园区外和园区内重点产业企业在2020年新招录员工,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按稳岗6个月及以上的新招录员工数量,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招工补贴,园区外和园区内重点产业企业招工补贴均在年初预算重点产业企业招工补贴资金中列支。
(一)园区外重点产业企业招工补贴申报及审核。区人力社保局向园区外重点产业企业发布招工补贴申报通知,开展补贴资料审核及实地走访抽查工作,并对申报补贴员工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进行审查。
(二)园区内重点产业企业招工补贴申报及审核。园区平台公司向所辖重点产业企业发布招工补贴申报通知,开展补贴资料审核及实地走访抽查工作,将审核通过的资料报区人力社保局,由区人力社保局对申报补贴员工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进行审查。
(三)招工补贴结果公示及资金支付。区人力社保局对园区外和园区内的重点产业企业招工补贴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函告区经济信息委和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审核通过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向申报企业支付补贴资金。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简化申报资料。企业申报招工补贴不再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凭证,改为填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工资发放情况明细表》(附件4),由负责招工补贴资料审核的单位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审核,按照申报补贴员工人数的10%随机抽查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抽查情况与申报资料一致的,视为审核通过;抽查情况与申报资料不一致的,企业需补充提供所有申报补贴员工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园区外企业开展现场审核工作,园区平台公司负责对园区内企业开展现场审核工作,现场审核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抽查工作书面记录及复印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资料由开展抽查工作的单位长期保存备查。
(二)严格工作纪律。参与巴南区重点产业企业招工补贴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申报招工补贴的企业要对照补贴条件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抽查和审计,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行为。
咨询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人刘云路66223195,鱼洞街道鱼轻路26号社保大厅107室。
区经济信息委联系人肖建勇66239329,区行政中心1号楼1404办公室。
区财政局联系人彭浩66218708,区财政局612室。
经济园区公司联系人涂清宇18716672036,界石镇富城路88号。
国际生物城公司联系人冉艳华86953576,木洞镇重庆国际生物城科技孵化楼。
附件.doc:1.2020年度巴南区重点产业企业招工补贴申报资料清单
2.2020年度巴南区重点产业企业招工补贴申报表
3.2020年度巴南区重点产业企业补贴人员名单
4.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
5.工资发放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