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重庆高新区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企业科技创新 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渝高新发〔2020〕22号)及工作指引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开展2021年重庆高新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能级领军企业、企业研发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高新区产业导向,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
(二)经重庆市科技局备案且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更新年度数据信息的科技型企业。
(三)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度火炬统计及国民经济统计等科技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认定申请表(附件1)。
(二)其他申报所需材料见申报说明(附件2)。
(三)所有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加盖骑缝章,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
(四)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能级领军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报送至创新服务中心(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262办公室)李雯雯处。
(五)企业研发创新中心认定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创新局(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215办公室)柳亦昕处。
四、咨询联系方式
(一)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能级领军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李雯雯,023-68683600。
(二)企业研发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局 柳亦昕,023-68493668。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仔细阅读相关附件,对照符合自身条件的条款按要求组织申报。
(二)企业应按要求填报年度火炬统计和国民经济统计107-1、107-2报表,对漏报、少报的部门不予认定。
(三)本通知中所指成立不超过年限,均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
(四)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为2020年度报告,其中研发投入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归集。
附件下载:1.附件1:认定申请表.doc